(一)
任命:
王占峰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
(二)
任命:
董劲威为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;
杨政国为陕西省司法厅厅长;
常艳玲为陕西省财政厅厅长;
窦敬丽为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;
高涛为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;
王海鹏为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;
李九红为陕西省商务厅厅长。
免去:
王爱民的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;
王永明的陕西省司法厅厅长职务;
丁云祥的陕西省财政厅厅长职务;
薛建兴的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职务;
高中印的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职务;
夏晓中的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;
赵璟的陕西省商务厅厅长职务。
(三)
免去:
杨政国的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。
(四)
批准任命:
陈明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
邢志坚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
刘向东为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
毛朝霞为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
殷军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
胡立平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
张克祯为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
惠春霞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
刘惠生为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
王虹娟为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